四号线日立品牌及富士达品牌扶梯外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号线日立品牌及富士达品牌扶梯外委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四号线日立品牌及富士达品牌扶梯外委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批准 /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四号线48台日立品牌及97台富士达品牌自动扶梯的维保工作。

2.招标内容与范围:四号线48台日立品牌及97台富士达品牌自动扶梯。乙方提供日常维护保养、维修/检修、故障处理/抢修、备件供应及更换、包工包料维修、配合内外部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电梯年检自检及每年一次桁架底板清洁、合同期内所有设备进行一次齿轮油更换(物料及人工均由乙方提供、含废油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3.项目地址:北京地铁四号线各车站。

4.其他说明:计划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且无遗留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其中:日立品牌扶梯服务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3年);富士达品牌扶梯服务期自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2年9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投标。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满足:

1)提供其营业执照(加盖分公司及总公司(法人)公章);

2)所属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所属总公司(法人)公章;

3)提供由总公司(法人)出具的针对参加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书中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法人)授权该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签约及履约,并承诺承担该分支机构因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民事责任。

备注:总公司(法人)和其授权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二)企业/人员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资质。

(三)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公共区域(如地铁、公交站、大型商场、写字楼、公寓等)电扶梯维修保养或大中修业绩合同。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的维保合同业绩,证明在同一年度内实施维保服务的电扶梯总数量不少于50台。

*以上业绩需提供资料如下:

①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关键信息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合同时间、服务内容及电梯数量(业绩2需体现数量))。

②该项目在网站上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链接及网页截图。

如不具备第②项资料,需提供任意一笔款项的收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支票复印件或银行流水截图或电汇凭证截图或发票)或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结算报告或最终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

注:(1)如投标人提供的1份合同可以同时体现上述两项的业绩内容,则该1份合同视两项内容均满足。

(2)关于业绩2的数量要求,投标人可提供同一年度内的多份合同,总服务数量满足要求即可。

(四)企业信誉要求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投标人信息网站截屏,截屏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两项: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以上资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为准。

(五)安全要求

1、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项目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不少于3年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经过安全培训、且符合应急管理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相关要求,具备与本项目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安全政策声明/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应包括安全目标、目标和策略,遵守相关安全和健康法规等,应有最高管理者的正式签署。

(五)其他

1、投标人须承诺自从事维保服务开始未发生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重大事故(如梯级链断裂、主机移位、主驱动链断裂或脱落、梯级塌陷)。同时提供经“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造成行政处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及近3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曾经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但被评估为不合格或存在不良记录的,将有可能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需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0层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请先行电话联系,以上文件可通过电子扫描,转为PDF格式后,在日期截止前发到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bjsyzzb@163.com,代理确认后,纸质版文件邮寄至代理公司。投标人应对电子PDF文件与纸质版文件的一致性负责)。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桃园东里20号华亿天诚大厦诺森会议(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桃园东里20号华亿天诚大厦诺森会议(详细地址)。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嘉园路地铁四号线车辆段

联系人:郝工/郑工

电话:010-88641284/88641176

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0层

联系人:庞工

电话:18612261206

传真:  /  

电子邮箱:bjsy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