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线及大兴线安检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号线及大兴线安检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号线及大兴线安检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且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四号线及大兴线安检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确保四号线及大兴线安检设备正常运转,需外委专业公司进行维护维修。由外委方对安检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和故障性维修等工作,以及提供有利于安检设备稳定运行的其他服务性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2.2招标范围

北京地铁四号线及大兴线安检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预防性维修、故障性维修、设备状态监控、故障性维修现场管理、重大活动及节日保障、现场检查配合、系统优化、更新改造项目配合、维修用备件及耗材、设备设施资产台账及盘点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序号

线路

需求车站数量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1

线

23座(不含西直门站)

所有安检设备(含X光机、安检门、液体检测仪等全线设备)

11个月10天

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安检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预防性维修、故障性维修、重大活动及节日保障、现场检查配合、系统优化、更新改造项目配合、维修备件及耗材、设备设施资产台账及盘点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2

线

11座(新宫站至天宫院站)

1. 全线未更新改造的基础设备(人物同检、防生化、处置设施等)

2. 5个特定安检点(新宫站2个、枣园站1个、义和庄站2个的安检机与安检门)

3

6座(清源路站至天宫院站,不含义和庄站2个安检点)

更新改造后的12个安检点(涵盖所有安检设备)

3个月

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注:1.投标人不得拆分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通过的财务报告(投标人需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3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少于2个满足以下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Ø 安检设备(同时含有x光机与安检门)维保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或;

Ø 安检设备(同时含有x光机与安检门)销售业绩,且该业绩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安检设备维保授权证明(授权证明体现x光机与安检门的生产厂家和品牌)复印件以及用户单位出具的安检设备维保服务的完工证明或同类材料,完工证明中“x光机与安检门的生产厂家和品牌”与维保授权证明保持一致,且维保服务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

注:投标人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合同盖章页)、②维保授权证明复印件、③用户单位出具的安检设备维保服务的完工证明或同类材料,以上业绩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保障人员和设备设施维保人员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持证人员数量不少于19人(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自2025112009时00分至20251126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225室,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至少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有限公司第七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官网(www.mtr.bj.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嘉园路地铁4号线车辆段

   人:杨女士

      话:010-8864115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人:黄正、韩越

   话:010-85343435

电子邮箱:bwtc32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