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线民用通信无线覆盖系统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询价邀请
致各潜在报价人:
为配合京港地铁公司运营的需要,本公司需对北京地铁四号线民用通信无线覆盖系统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项目概况参见附件5)进行询价。参与报价的潜在报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报价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 报价人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3. 报价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可提供近叁年(2012年至2014年)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内部财务报表;
4. 报价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的诉讼记录,并可提供相关资料;
5. 报价人应通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报价人应具备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或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7. 报价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通信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6年以上从事无线通信网络覆盖系统设计工作经验和3年以上从事轨道交通行业无线通信网络覆盖系统设计工作经验;
8. 报价人应具有近4年内投资额500万以上的无线通信信息网络覆盖系统工程设计项目,且具有地铁无线通信网络覆盖设计经验,并可提供业绩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分包、转包、联合体单位参与报价。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报价人于2015年09月16日15:00前,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报名,资格预审文件须装订并密封。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受邀请的报价人方可参加报价。本公司联系人:采购部杨小姐 (电话:010-88641314,邮箱:pur@mtr.bj.cn,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四号线车辆段行政办公楼,邮编 100068)。本项目预计发送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09月,预计报价截止及评审时间:2015年09月,预计项目起始时间:2015年10月,以上时间会根据项目的进度有所变动。
感谢贵公司对本采购项目的关注,并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09日
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提交文件内容 | 合格条件 |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中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 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需提供关于核查证件的网站地址及途径的说明文件(格式见附件3)。 |
2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 ---- |
3 | 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财务状况 | 提供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有)或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并可通过询价方财务审核。 | 上市公司:提交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非上市公司:提交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有)或提交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非必要条件)、其他附注财务报表]。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
4 | 企业经营状况及履约情况承诺书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事故或服务质量问题; | 需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见附件4)。 |
5 |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企业法人代表直接签署报价文件则可不填写此表,但要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 法人参与本项目: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非法人参与本项目:提供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法人及被授权人双方签字)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
6 | 体系认证证书 |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7 | 设计资质要求 | 具备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 或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8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备通信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6年以上从事无线通信网络覆盖系统设计工作经验和3年以上从事轨道交通行业无线通信网络覆盖系统设计工作经验。 | 需提供工作经历承诺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9 | 业绩要求 | 具有近4年内投资额500万以上的无线通信信息网络覆盖系统工程设计项目,且具有地铁无线通信网络覆盖设计经验,并可提供业绩相关资料。 | 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以上提供的合同内容中必须清晰体现工程内容、范围及双方合同章。 |
注:1、报价人不满足上述资格条件中的任一条(除“核查证件的网站地址及途径的说明文件”一项),其报价将被拒绝。
2、确保以上提交资料的文字清晰、可辨认。
3、除《附件1》中要求提供的文件外,可以另外提供报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质文件。
附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报价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询价文件编号)进行报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并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注:报价人企业法人代表直接签署报价文件则可不填写此表
法人代表姓名:(印刷字体)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印刷字体)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加盖公章):
附件3:文件核查说明
关于核查证件的网站地址及途径的说明文件
相关证件及资质文件 | 核查文件的网站地址及途径 | 其他说明 |
报价人(加盖公章):
附件4:企业经营状况及履约情况承诺书
企业经营状况及履约情况承诺书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事故或服务质量问题。
特此声明。
报价人(加盖公章):
附件5:项目概况
1. 项目概述
京港地铁为北京地铁4号线投资建设了民用通信全线全业务无线覆盖系统,系统建成后为各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供地铁内民用通信信号的覆盖,目前实现覆盖信号包括:中国移动GSM、DCS、TD-SCDMA、LTE(后端合路);中国联通GSM、DCS、WCDMA;中国电信CDMA800、CDMA2000等。
2013年12月4日工信部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正式发放了第四代移动通信业务牌照,三家运营商均获得TD-LTE牌照,此举标志着我国电信产业正式进入了4G时代。另外,2014年6月27日,工信部向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下发了FDD LTE试验网牌照,至今已覆盖至56个城市。2015年2月27日,工信部最终将FDD LTE牌照正式下发给中国电信、中国联通。
作为京港地铁提供的全业务无线覆盖系统,需要及时跟进技术演进及市场需求,把握先机,将系统升级改造以支持4G移动通信业务,满足运营商市场竞争及广大乘客的通信业务体验需求。
1.2 地铁4号线概况
北京地铁4号线南起丰台区南四环北侧的公益桥西站,北至海淀区的北安河北站,全程双正线长28.2km,其中地下线路27.5km,地面线路0.65km。线路穿越北京市的丰台、宣武、西城、海淀四个行政区,沿途经过菜市口大街、宣武门大街、西单大街、西四大街、新街口大街、西直门大街、中关村大街等北京市最繁华的街区,是北京市轨道交通网中的骨干线路,是北京市南北交通大动脉。
全线正线车站24座,其中地下站23座,地面站1座;南端设车辆段1座,北端设停车场1座;运营控制中心(OCC)设置在在朝阳区北四环东路南侧小营交通控制中心(TCC)内。
1.3 地铁4号线分布系统概况
京港地铁4号线民用通信系统采用的是宽频带组网方式,满足各运营商GSM、DCS、CDMA以及各制式3G系统(CDMA2000、WCDMA、TD-SCDMA)的地下车站和区间的延伸和覆盖。
现有系统每个地下车站商用通信机房各设1套POI平台,全线共设置23套POI平台,各移动通信运营商在每个地下车站商用通信机房自行建设通信基站,各移动通信运营商的通信基站的下行信号通过多系统接入平台POI合路后,再分别传送至站厅、站台、出入口及隧道区间等区域,完成射频信号的下行覆盖;反之来自站厅、站台、出入口及隧道区间等区域的上行信号,通过POI合路后,再分别传送到各移动通信运营商基站的上行信号接收端,完成射频信号的上行传输。
在上下行区间隧道采用泄漏同轴电缆进行覆盖,漏缆尺寸为1-5/8〃,自POI下行输出端/上行输入端采用射频同轴电缆将无线信号引至隧道口与漏缆相连。在较长隧道区间,为实现无线信号的覆盖,采用在隧道内加装光纤直放站的方式进行信号延伸的覆盖。
地下车站站厅层、站台层、公共区域、出入口通道、商业区及换乘通道采用全向吸顶小天线进行覆盖。
车站区域为所有地下车站及地面车站范围,包括站台、站厅、出入口、换乘通道、商业区、设备及管理用房、办公用房等,采用天线的室内分布系统实现覆盖。
1.4 设计任务范围
承包人应根据现行设计规范,完成工程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1 设计方须提供完整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需满足三家运营商2G、3G和4G信号的接入,并且满足各频段的信号相互无干扰。
1.2.2 设计方须提供可以满足订货需求的主设备配置、配套设备配置需求。
1.2.3 对4号线各站点民用通信无线覆盖系统设备升级改造方案进行设计。
1.2.4 对运营商接入4号线民用通信无线覆盖系统接口的改造及线缆的改造设计。
1.2.5 对4号线民用通信无线覆盖系统主设备、相关无线配套及电源配套设备的施工建设方案进行设计。
1.2.6 对4号线各站点民用通信无线覆盖系统设备改造的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进行绘制。
1.2.7 对设备及安装材料规格及用量、安装工程量、编制概预算等进行核算。
1.2.8 设计方须提供4套纸质版施工蓝图,同时提供电子版的图纸,并负责蓝图的审核。
1.2.9 设计方需为现场设备的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改造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
1.2.10 在原设计不能满足实际使用需求时,提供可替代设计方案。
1.2.11 设计方须配合相关的工程验收工作。
1.5 设计依据及标准
1.3.1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1.3.2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82-2006)
1.3.3 《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2005)
1.3.4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5098-2005)
1.3.5 《铁路运输通信设计规范》(TB 10006-2005)
1.3.6 《铁路通信施工规范》(TB 10205-99)
1.3.7 《4号线民用通信无线覆盖系统LTE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技术要求
2.1 民用通信无线覆盖系统设备组成
2.1.1 民用通信无线覆盖系统设备主要由多频分合路器(POI)、光纤直放站、室内覆盖天线、区间泄漏电缆等设备组成。
2.2 民用通信无线覆盖系统设备升级改造方案
2.2.1 将原有机房内多频分合路器(POI)替换为支持4G的多频分合路器(POI) 4台(上下行POI各2台),合路各运营商所有系统信源;
2.2.2 将现有隧道内多频分合路器(POI)更换为支持4G多频分合路器(POI);
2.2.3 采用运营商BBU+RRU覆盖站厅、站台及隧道信号可达范围;
2.2.4 使用RRU拉远实现4G隧道内补充距离的信号覆盖,各运营商分别由机房内基带部分BBU连接光纤至隧道内断点位置,连接射频部分RRU设备,完成隧道覆盖。
3.1 北京地铁现有运营线路车站增加安检设施应根据安全的需要,考虑地铁车站现有土建条件,满足地铁客运服务的要求,满足地铁车站在突发情况下的防火、疏散要求,使乘客能安全、正常、顺利的乘坐北京地铁。为达到这一目标,本项目应贯彻以下基本的指导原则:
? 应满足目前市政府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的要求;
? 尽量不改变原有车站设施、空间,减小施工难度,降低造价;
? 因地制宜,充分结合车站现状土建结构形式和空间,对既有车站改动影响最小;
? 施工期间不影响正常运营,后期便于日常维护。
3.2 承包人需对京港地铁4号线车站及区间的既有状况进行调查,根据现场情况对民用通信无线覆盖系统设备升级改造方案进行设计,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设计出经济、可行的改造方案。
4. 设计成果要求:
4.1 设计文件深度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4.2 设计文件须对设备安装的要求给出详细说明,对设备的抗震、接地要求给出安装要求和说明;
4.3 设计文件须对馈线如何走线、采用的接地方式等情况做出的详细设计;
4.4 承包人提供包括设计图纸、计算说明书、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在内的设计文件不少于4套;并提供电子版文件;
4.5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于30天内完成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