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需知
1、 新供应商引入的准入标准与原则
1.1 供应商申请准入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且已获得法人合法有效授权的分支机构。
(2) 具备国家法定部门签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等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状况、生产能力、技术力量或销售资质、业绩、服务能力等,并提供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2.1 供应商资质档案资料
供应商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并加盖骑缝章,由采购及供应链管理部组织对供应商的现场审核(如需要),并根据资料评估赋予供应商拥有合格供应能力范围的采购品类。同时,也可为在册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基于相应的资质文件引入新的潜在的采购品类。
(1) 《供应商基本信息调查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3)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户);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证明资料;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有);
(6) EHS合规承诺;
(7)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企查查报告;、
(8) 供应商基本介绍(含公司情况简介、组织架构图);
(9) 生产/代理商接单、下单、交货主要流程图或程序(含所需周期)(如有);
(10) 产品代理证明复印件(厂家代理授权证明、厂家代理级别证明)(如有);
(11) 公司及员工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种作业相关资质及证书等)(如有);
(12) 特许经营证照复印件(如有);
(13) 供应商行为准则(包含《廉政承诺书》、《保密承诺书》、《供应商需知》);
(14) 审计报告、银行信用证明以及财务资料(如需要);
(15) 业绩文件;
(16) 其他(如需要)。
2、供应商评估与供应商等级
2.1 供应商按照年度履约评估得分区分供应商级别,结合供应商供应风险识别结论,得出上一年度供应商等级。并按等级确定合作方式,控制交易风险。
在供应商日常管理中,根据动态评估结果,调整供应商等级,按等级调整合作方式,降低交易风险。
2.1.1 供应商年度履约评估方法
评价的范围:针对有实际交易的合同(订单)。
2.1.2 供应商级别
(1) 供应商共分四个级别,其中A、B、C级依据供应商年度履约评估得分,对应标准如下:
序号 |
供应商评价得分X |
供应商级别 |
1 |
85分≤X≤100分 |
A级 |
2 |
70分≤X<85分 |
B级 |
3 |
0分≤X<70分 |
C级(含CI CII) |
4 |
不由年度履约评价得出 |
D级 |
备注:签署合同尚未评价的供应商暂定等级为B。
(2) 供应商的等级划分
根据各供应商的年度履约评估得分和供应风险级别识别结果,将不同类别的供应商划分等级,具体如下表:
供应风险级别 |
分类方法 |
供应商重要性 |
高风险供应商 |
a. 战略型供应商:在册供应商上年度交易采购金额很大(具体范围由采购及供应链管理部基于供应商上年度交易采购金额的占比确定)或年度需求计划中预算金额很大,供应风险也很高; b. 瓶颈型供应商:在册供应商上年度采购金额不大(具体范围由采购及供应链管理部基于供应商上年度交易采购金额的占比确定),但供应风险很大。采购策略被识别单一来源的供应商,具备定制非标准需求、垄断性,是技术性的、政策性的、行业性的、资金原因等所造成的。 |
战略型供应商/瓶颈型供应商 此类供应商对公司长期发展极其重要,较难取代,风险识别为高。 |
中风险供应商 |
a. 杠杆型供应商:在册供应商上年度交易采购金额较大(具体范围由采购及供应链管理部基于供应商上年度交易采购金额的占比确定),或年度需求计划中预算金额较大但供应风险较小的供应商。采购策略被识别为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被识别为在市场中有3家及以上同类可竞争的供应商 |
杠杆型供应商: |
低风险供应商 |
a. 一般型供应商:在册供应商上年度交易采购金额不大(具体范围由采购及供应链管理部基于供应商上年度交易采购金额的占比确定),供应风险也很低的那些供应商,采购策略被识别为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被识别为在市场中有3家及以上同类可竞争的供应商。 |
一般型供应商: |
2.2 供应商的动态评估
基于在册供应商违约行为执行。动态评估通常由于商务合作、交付及时性、交付质量、安全生产、现场审核、资料审核等违约问题导致。
当供应商出现违约问题并确认为有效违约问题时,先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整改措施单》要求其限期整改。若整改期内问题得到改善并被供应商评审小组认可,该违约关闭。
若整改期内未及时完成整改,或整改结果被供应商评审小组判断为无绩效改进,则发起供应商等级下降,并发送《供应商警告通知单》给供应商,要求再次整改。若问题得到改善并被供应商评审小组认可,发起供应商等级上调,并发送《供应商等级调整通知书》给供应商。
若供应商在收到我司《供应商警告通知单》后,仍未改善或整改结果供应商评审小组判断为无绩效改进,再次发起供应商等级下降,并发送《供应商警告通知单》或《供应商处理通知书》给供应商。
2.2.1 符合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直接发起动态评估,经采购及供应链总管审批,供应商等级下降到CI级,纳入监控观察。
(1) A、B级供应商,如出现与两年内提供过的合同相关的关键资料不完整的情况,视为违约并持续跟踪改进情况;
(2) A、B级供应商,供应商年度现场审计发现实际情况与供应商提供的档案资料严重不符,视为违约并持续跟踪改进情况;
(3) A、B级供应商中选后拒绝签署合同;
(4)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同一供应商收到三次以上《供应商限期整改通知单》的。
2.2.2 符合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直接发起动态评估,呈报采购委员会审议,在得到批准后,将供应商等级下降到CII级,纳入监控冻结:
(1) 三年内无采购活动(未签署合同、未付款);
(2) CI级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如出现关键资料不完整的情况;
(3) CI级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年度现场审计发现实际情况与供应商提供的档案资料严重不符;
(4) CI级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中选后拒绝签署合同;
(5) 供应商主动声明不参与京港地铁及其子公司业务。
2.2.3 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事件的供应商,由供应商评审小组发起动态评估,将评估结果呈报采购委员会,在得到批准后,将供应商等级下降到CII级,纳入监控冻结,标记“谨慎交易”提醒交易风险。以下事项为“严重事件”:
(1) 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事件,包括造成了项目重大损失、严重质量事故、严重延误工期等;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确认取消其在册供应商资格,并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2) 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经查证属实的;
(3) 在供应商开发及采购流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料;提供假发票;其他有损诚信的行为等;
(4) 供应商之间、供应商与厂家或厂家代表互相串通、垄断渠道等,供应商与京港及其子公司员工串通,干扰采购秩序,人为地使招标、比价丧失公平竞争性(可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举报);
(5) 供应商的《供应商履约评估表》中安全分值低于及格分的或发生被安全及质量部认定的严重安全事件;
2.2.4 出现以下严重事件的供应商,由供应商评审小组发起动态评估,将评估结果呈报采购委员会,在得到批准后将供应商等级下降到D级,纳入黑名单供应商: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查查显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
(2) 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系统查询显示“注销”的供应商;
(3) 在履约过程中因严重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供应商;
(4) 经认定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供应商;
(5)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同一供应商发生多次重大违约(含违约关闭,重大违约包括严重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严重延误工期等情况)且在执行供应商持续改进计划后被供应商评审小组判定为绩效无改进
3、 供应商奖惩
3.1 供应商奖励
3.1.1 优秀供应商为连续三年保持A类供应商。
3.1.1.1 对于优秀供应商,在我司官网公布评估结果名单。
3.1.1.2 对于优秀供应商,可在采购委员会批准同意的情况下减免其在下一次评估周期内履约保证金(如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
3.1.1.3 在遇到紧急采购时,可优先向优秀供应商发起询价邀请。
3.1.1.4 非公开招标/密封询价项目可优先考虑向优秀供应商发起邀请。
3.1.2 如果对应供应商在评估周期内被我司书面表扬过,其周期评估的成绩在其总分基础上加分,公司或部门层级表扬的加5分,加分后总分不超过100分。供应商的同一事件在履约评估周期内,如有多方表彰的,不累计计算。
4.1 供应商惩罚
4.1.1. 对于CI级供应商动态评估,发出警告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如供应商未在期限内按照我司《供应商警告通知单》完成绩效改善,降级为CII供应商监控冻结,暂停供应商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六个月。在半年内未整改完成,放弃跟踪。
4.1.2. 供应商等级为C类,原则上无权参与惩罚期内发布公告项目的相关采购活动;若采购合同已经完成授予,相关采购活动有效。
4.1.3. 对于C类供应商,拒绝对外提供与公司合作的业绩证明。
5.1 供应商等级结果执行
5.1.1 在我司官网公布优秀供应商名单。
我司对上述新供应商引入的标准及准则、供应商评估及等级管理、供应商的奖惩措施已经知悉,并且我司承诺接受上述供应商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