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线及大兴线电客车半寿命修车载 PIS、CCTV和PA系统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号线及大兴线电客车半寿命修车载PIS、CCTV和PA系统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已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号线及大兴线电客车半寿命修车载PIS、CCTV和PA系统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四号线53列车PIS、CCTV及PA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涵盖车载PIS&CCTV&PA设备供货及调试(不含车载安装),地面新旧设备及线缆的安装、拆除、敷设及调试。大兴线33列车作为可选项与四号线53列车一起进行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需求数量:四号线共计53列车,其中首批40列,增购车13列。大兴线共计33列车。其中: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大兴线33列车为暂定内容,需要得到招标人正式书面通知,才能启动相关工作。针对大兴线33列车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利调整或取消此部分工作内容。
2.3 交货地点:北京,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
2025年底完成首列电客车试修,批量车每30天至少完成两列车。
2.5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64,662,369.00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2 企业资质要求
针对本项目中的PIS系统、CCTV系统及PA系统,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原厂技术服务。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提供制造证明。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经销商应提供货物来源正规的承诺。
3.3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备轨道交通行业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车载PIS系统或车载CCTV系统或车载PA系统的供货或设备集成业绩。
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如下:
①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设备关键信息页。②项目承揽前,该项目在网站上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链接及网页截图。如不具备第②项资料,需提供任意一笔款项的收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支票复印件或银行流水截图或电汇凭证截图或发票)或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结算报告或最终验收证书)。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近5年(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备轨道交通行业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车载PIS系统或车载CCTV系统或车载PA系统的供货或设备集成业绩。
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如下:
①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设备关键信息页。②项目承揽前,该项目在网站上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链接及网页截图。如不具备第②项资料,需提供任意一笔款项的收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支票复印件或银行流水截图或电汇凭证截图或发票)或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结算报告或最终验收证书)。③合同扫描件中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如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 其他
(1)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特种作业,投标人应配备满足项目实施需求且最低数量的法定安全资格类型的作业人员。
(5)投标人需提供安全政策声明/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应包括安全目标和策略,遵守相关安全和健康法规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方法:请于2025年 6 月 27 日至2025年 7 月 1 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北京市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0层招标部(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的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7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桃园东里20号华亿天诚大厦诺森会议(详细地址)。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嘉园路地铁四号线车辆段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0层
联系人:崔工 联系人:阎工
电话: 010-88641236 电话:1479764024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bjsyzzb@163.com